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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期将出台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18-06-16  来源:人民日报  

我国近期将出台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

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在国新办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表示,我国将于近期出台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6方面入手,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5月30日原则通过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王受文表示,这一文件将于近期印发,文件的出台体现了中国主动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对接国际做法的坚定决心,以及中国坚持公平开放、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坚定决心。

  他表示,若干措施的一大特点就是更加借鉴国际做法,比如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等就是借鉴了国际投资政策框架,更具系统性。措施还强调引资区域结构优化,以及强化国家级开发区等引资平台作用,都体现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针对外国投资者对措施落地时间的关切,部分措施还特别明确了时间表,比如在2018年7月1日前,修订出台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

  若干措施还进一步深化了外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比如在简政放权方面,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交给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管理,以前这一数字是1亿美元。在加强管理方面,针对外商企业的关切,提出修订专利法,并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法定赔偿上限。

  此外,若干措施还突出了问题导向,比如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在中国经营土地成本增加比较快的问题,若干措施明确,各地制造业企业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提升集约化水平,政府不再增收地价款。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抓紧落实若干措施,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消除政策落地障碍,确保措施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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