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孙靓靓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落实泰州市区惠民殡葬政策的情况说明》《泰州市姜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州市姜堰区农村河道建设管理办法》等议题,听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区政协副主席陈中华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落实泰州市区惠民殡葬政策的情况说明》。会议认为,要进一步落实好泰州市区惠民殡葬政策,加强宣传,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践行节约土地、生态安葬方式,提倡文明俭办,树立文明新风。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泰州市姜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会议认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注重预案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地解决好各类突发事件;注重预案的实用性,配齐配强专业人员队伍,提升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等能力;注重预案的普适性,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促进突发事件处理的规范化、程序化。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泰州市姜堰区农村河道建设管理办法》。会议认为,各镇街要科学规范设计,结合各自水系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按照程序有序实施;水利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强化工程监管,科学评价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河道管护出成效。
会议听取了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要全面排查、防患未然,紧盯火灾防控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底数、隐患、整改、责任”四个清单,做到隐患不清零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销号。要上下联动、增强合力,加强指导督促,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启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消防队伍和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基层基础水平。要加强宣传、群防群治,探索建立火灾举报投诉机制,实行火灾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多种途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强化火灾高危企业管理,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升重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