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虹口区民政局召开中心组学习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集中学习研讨《虹口区各级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书记、局长耿彧主持会议,全体中心组成员参会。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耿彧解读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围绕基层治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福利等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党组书记、局长耿彧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站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民政干部要认真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共同把意识形态工作管住、管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都要增进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自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理想,夯实道德基础。三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强化政治自觉,遵守纪律规矩,促进形成良好政治文化,努力营造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向上向好的总体态势。
会议强调,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要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责任田”,不断提升民政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一是强意识、明责任。始终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经常分析和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和发展趋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二是广渠道、多手段。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加强资源整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民政领域特色亮点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营建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聚人心,明方向。要结合“四史”学习教育和民政各领域工作实际,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发展合力,共绘民政发展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