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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产业项目考核
发布时间:2018-06-05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5月21日记者从市项目办获悉,我市优化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重点突出新开工重特大项目、新竣工项目、转化项目,提高考核分值。

  据介绍,我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核分为园区组和镇组。考评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新开工项目、新竣工项目、项目转化达产。新开工项目占50分。其中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园区组9分,镇组24分,完成率低于市下达目标任务60%的区镇不得分。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园区组、镇组均6分,完成率低于市下达目标任务60%的区镇不得分。重特大项目园区组35分,镇组20分,其中新开工重特大项目数完成目标任务的园区组5分,镇组3分,完成率低于50%的区镇不得分;新开工重特大项目规模质量,园区组15分,镇组7分,每增加一个总投资10亿元项目得1至6分;续建重特大项目,园区组15分,镇组10分。新竣工项目占25分,其中前两年新开工工业项目竣工率17分,前两年新开工服务业项目竣工率8分。项目转化达产占25分,其中转化达产项目数5分,转化达产率8分,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12分。

  我市还设立加减分值内容,重大外资项目2分,土地增减挂钩2分,盘活存量土地、资产3分,新增国家级平台2分,项目推进机制3分。

  我市按季度对各区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排名,按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对季度考评排名区镇前两名的单位,授予“海门市项目建设季度先进单位流动红旗”,对考评排名最后1名的单位,给予“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考评”黄旗。对年度考评排名区镇前两名的单位,授予“海门市项目建设年度先进单位”称号,对考评排名最后1名且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设立“争先进位奖”和“单项工作突出成效奖”。对季度考评位次比上个季度前移2位及以上的区镇予以奖励,对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为全市项目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区镇,实行特别贡献奖励。年度考评结果纳入《2018年海门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综合考评办法》,与各区镇绩效考评相结合,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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