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全力推进医保扶贫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衢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衢江经济开发区
为实现衢江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20年1月,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衢江医保联发〔2020〕1号)文件,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医疗救助中的“因病致贫”调整为“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即纳入我区低保、低边因病致贫人员前12个月的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将按50%进行救助。
全区符合纳入低保、低边因病致贫条件的且贫困身份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生效的救助对象,其医疗救助金已发放至个人社保卡上。截至目前,我区共救助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460人次,救助金额共计194.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