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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六项工作列入交通强国试点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宁波日报  发布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发文,原则同意宁波在双层集装箱海铁联运创新、沪甬通道创新发展、提升交通综合监管质量、提升末端投递电动配送车辆管控水平、提升交通工程工业化水平、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六个方面,进行交通强国建设的试点。这六项工作试点成功后,将为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新的“宁波力量”。

  2019年底,交通运输部明确宁波成为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交通强国、交通强省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五中全会多次提到交通运输工作,这体现了中央对交通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服务性地位的充分认识和肯定。”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宁波交通将扛起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使命任务,建设更具创新力的交通强国试点先行区。

  根据试点方案,六项工作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到“十四五”末,力争在双层集装箱全程物流作业模式创新、公铁合建超长距离通道关键技术研究、监管与执法流程再造、末端投递运力智能匹配以及交通工业化金融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目前,全市已经行动起来,市交通局牵头,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正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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