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人才是发展的根基。按照“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主角”的原则,4月23日,新区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采取股权激励形式吸引和利用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团队。政策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试行期三年。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着眼长期发展战略目标,选择对企业具有战略价值的人才,通过科技成果出资入股、股票期权、虚拟股票等形式让渡股权,实现风险收益共担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方式有利于企业招揽人才,稳定团队,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此次新区出台的股权激励措施面向高层次技术人才,即在企业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重点项目的自主研发和高端智力成果的应用转化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企业科技创新做出突破贡献的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或省、市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省“双创”人才、市金山英才,入选区“两大高地”领军型或骨干型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并为企业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特色产业亟需的高级技师等。
据科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股权激励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企业需满足在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上年度应税销售同比增长30%以上、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企业经营业务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四项条件,符合条件者即可申报。申报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变更等表明股权激励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等表明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企业应税销售增幅达到相关要求的证明、人才基本情况介绍和相关资质经历、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说明等材料。新区股权激励政策奖励对象分两类,即奖励给企业与奖励给人才,此项政策奖励额度与企业产出贡献挂钩,企业奖励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最高100万元,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企业在其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选择奖励给企业,针对企业产出贡献予以适当奖励;选择奖励给人才,则针对人才做出的突出贡献予以适当奖励。人才做出的突出贡献包括主持完成重大研发项目、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作出重大创新或改进、科研成果在企业成功实现转移转化、帮助企业获得核心发明专利授权、主持起草行业或国家标准和其他引致企业创新能力或产出效益显著提升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