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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优惠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助跑添翼”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中国象山  发布开发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

  近日,县税务局的税务干部来到位于象山电子商务创业园的视眼文化传媒,就支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等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现场解答涉税疑问。

  视眼文化传媒总经理何君豪是一名退役军人,2014年创办公司,主要运营阿里巴巴本地生活旗下饿了么、口碑等业务。今年疫情以来,该公司已享受未达起征点减免增值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残保金、疫情期间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政策红利共计10.56万元。

  在与税务干部交流中,何君豪道出了自己的难处:“由于公司运营需要,近段时间确实非常需要资金。”税务干部立即送上“锦囊妙计”:“我们和银行合作推出‘税银贷’,只要企业有良好的纳税信用就能获得银行的支持。我可以帮你查询一下税务信用等级,到时候你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何君豪连连道谢:“凭企业纳税信用就能免担保、免抵押贷到优惠利率的贷款,真是雪中送炭。”

  除了普惠性税收政策,近年来,为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和就业,国家相继出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新政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在此期间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定额9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实施以来,我县税务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创新服务方式,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降低税费成本,助力退役军人再创新业绩。今年1月至8月,共为25位创业的退役士兵(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16万余元,为海洋酒店、华盛塑胶等26家招用退役士兵的企业减免税收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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