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市税务部门发布《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营造便利高效的便民办税环境、提质增效的企业发展环境以及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等三个维度,出台了16条针对性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持续优化升级税收环境的重点内容和方向,其中呈现出五大亮点。
亮点一:纳税人办税“大提速”
《意见》提出了优化实体办税模式。从今年4月1日起,《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次”清单》上的5大类105个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税务大厅实现“一厅通办”的基础上,今年,8个镇(园区、街道)便民办税服务点也将全面推行“ 一厅通办”,实现全市范围内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在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的同时,办理速度也在不断加快。通过深化“3550”改革,确保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新购商品房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业务3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亮点二:优化“互联网+税务”模式
《意见》围绕“互联网+税务”出台了诸多举措,包括拓展网上办税功能,简化优化网上申报程序,实现主体税种和地方附加税费的一体化申报缴税,并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同时,将对纳税人申请频率高、业务较复杂、需要跨系统操作的多个关联事项进行“套餐化”整合。还将积极推广应用自然人办税(费)的线上软件,将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整合到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方便自然人办税。
此外,计划使预约办税网络化,加快推进后台集约处理中心建设,推行“ 前台(网上)快捷受理、后台集中批量处理、预约(邮递)便捷取件、全程免填表单办理”的预约办税服务模式,实现繁事集中办。还将完善“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的发票领购新模式,使线上领票成为纳税人领用发票的主渠道,实现发票业务的“离厅办理”。
亮点三:“组合拳”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企业是重要一环。对此,《意见》针对我市企业提出了多项服务举措,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不断加大调高增值税起征点、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及扩大所得税优惠范围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坚持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压缩符合条件的退税业务办理时间,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出口企业“先退后审”,加快退税进度;坚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特别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技术成果转让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同时,扩大“ 营改增”减税效应,深化“税银”互动,增加税银信用产品金融供给机构的数量,丰富针对性更强、资本成本更低廉的银税互动产品。
亮点四:税务信用级别“四变五”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意见》提出了深化税收诚信体系建设。自今年4月起,我市纳税信用级别将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涵盖企业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今年市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扩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税收优惠、税银互动等方面的激励范围,并将严重失信纳税人“黑名单”同步推送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亮点五:联合推进税收法治化
《意见》明确了共建联合综合治理机制,即加大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督、国土、住建、环保、公安、法院以及人社、总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的综合治税体系,建立信息联网、服务联办、执法联手、分析联动机制。同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税款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对拟处罚金额2000元以上的(重大税务案件除外)、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