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国家集采药品进入海盐定点药店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中国海盐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
记者从海盐县医保局获悉,今年9月1日起海盐已正式实施《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医保目录内药品,包括国家谈判扩围的集采药品,进一步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规范医保药品支付政策,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据了解,药品集中采购就是由国家组织,各地区根据用药需求捆绑起来集中带量向药厂采购。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集采,有利于压缩采购成本,封堵药品流通灰色空间,加强对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方案实施后,市民可在县内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到更加优惠的国家集采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