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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项14条 有礼标兵奖励优待办法出台了
发布时间:2020-09-02  来源:中国衢州  发布开发区:浙江衢州经济开发区

  近日,市文明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衢州市有礼标兵奖励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南孔文化重重落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助推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

  实施办法共分四大项14条,包括有礼标兵精神鼓励内容、其他奖励内容、帮扶对象及要求、帮扶内容及标准。实施办法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其他奖励为辅的原则,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有礼标兵精神鼓励主要内容:颁发有礼标兵证书;邀请有礼标兵参加市级和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组织的相关重要活动;每年在市级媒体集中刊登、刊播有礼标兵先进事迹和图片;邀请有礼标兵进村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参加巡讲、巡演活动;在广场、公园和社区、村、镇设置的公益广告栏刊登有礼标兵简要事迹和照片;对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有礼标兵的父母或家属,每年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安排走访慰问。

  有礼标兵其他奖励内容,包括每人一次性加5分信安分;办理公共自行车一年免费骑行资格;为有礼标兵提供最高额度15万元的信用贷款,并在同业中享受较优惠的利率;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30万元,法定传染病身故(含新冠肺炎)保险金额30万元。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礼标兵应被列为帮扶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衢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因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了有礼标兵帮扶对象的帮扶内容及标准,由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负责帮助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有礼标兵申请低保;对生活困难的有礼标兵每人一次性给予现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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