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汽车行业电气化、智能化发展的路上,海南省可以算得上是走在了各省的前列。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这是海南省的首个智能汽车政策文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两年。《办法》主要围绕吸引企业落地、规范测试环节以及明确测试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提出,在海南省道路测试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单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行驶里程超过1万公里且无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发生的车辆,其申请主体可申请海南省高速公路测试。开展高速公路测试前须在海南省智能汽车封闭测试区进行高速自动驾驶能力评估验证,并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会评审,且报联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此外,被测试车辆除了满足各项硬性要求,还需要建立好应急预案,让车辆介入平台监控,以保证全程可检测,可控制。在预防举措上,还规定了测试和示范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其中商用车应购买每车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等。
在配套政策上,海南省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智能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环境分级标准、海南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区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汽车功能测试方法等文件,按照分级分类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对外公布用于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若干典型道路和示范应用场景。
此外,海南省还建立了由交通、通信、汽车、电子、计算机、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评审专家库,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负责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全过程监管、数据采集、日常监管、标准制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