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34家
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同意建设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明确,同意建设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34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要求,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需加快启动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批复》中明确,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建期限可延长2个月。
据了解,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继广州、克拉玛依后,疫情期间经过线上远程考察方式确定建设的又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是安徽省建设的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其将与浦东、南京、苏州、南通、徐州、浙江、宁波等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构建起覆盖长三角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网”,助推长三角城市群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