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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整车企业回收旧机动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
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车友头条  

  8月11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机动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鼓励专业化旧件回收公司从维修渠道为再制造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旧件。

  《办法》提出,通过第三方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可以向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收购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部件,回收的种类应与本企业通过认证体系的零部件类型相一致。

  《办法》要求,不得回收尾气后处理装置进行再制造,回收排放控制关键部件进行再制造的应符合国家排放控制标准要求。不得通过市场贸易商的途径回收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部件。再制造企业应当保证所生产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具备与原型新品同样的质量特性,出厂时进行与原型新品同样的检验检测。再制造产品的安全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对机动车维修配件的要求。

  事实上,节能环保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国内汽车普及率的大幅提升,汽车行业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通过鼓励整车企业回收零部件再制造,将有效推动行业资源循环再利用,推动汽车产业链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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