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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推行生育服务登记承诺补办制
发布时间:2020-08-09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常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市医保中心推行生育服务登记承诺补办制。参保人员建立围产期保健卡、首次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待遇时,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可先划卡结算享受生育产检待遇,并承诺在下次产检前及时补充办理。

  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市医保中心根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探索“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进一步理顺了生育保险就医结算流程。推行生育服务登记承诺补办制后,若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保人员无法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已划卡结算享受的生育待遇另行退回。截至8月3日,已有33人通过承诺补办制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前享受了产前检查待遇。

  此前,市医保中心按照市卫健委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醒已婚育龄妇女最迟在怀孕11周前,持结婚证、身份证先到村委(居委)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围产期保健卡,以保证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

  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切实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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