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最新医疗救助政策 确保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100%
发布时间:2020-08-08 来源:温岭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出台《温岭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医疗救助制度是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医保精准扶贫、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主要保障制度,更是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之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鉴于我市原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为2015年出台,近年来上级政策调整变化较大,且2019年1月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对应职能也作了一些调整,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有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我市于2019年12月出台了新的《温岭市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今年因上级部分政策调整,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医疗救助政策,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于2020年6月30日联合发布了《温岭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温医保发[2020]14号)。
新出台的《温岭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与原温岭市医疗救助办法(温政发[2015]6号)相比,政策更加明确,新增了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职责;增加了医疗救助政策待遇享受时间、界限,并对新增资助参保对象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调整了因病致贫困人员的认定标准,调整了住院救助标准、普通门诊救助标准以及医疗救助封顶线标准。此外,删除了与上级新规定不符合的内容和重复待遇及重复认定的对象等内容。
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的工作职责,以及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政策待遇、救助程序和方式等。下一步,各部门将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狠抓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