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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签约前产业项目实施质量综合评估
发布时间:2018-03-17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月15日,记者从市项目办获悉,从现在起,我市对产业项目质量实施综合评估,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所谓综合评估,是指对全市拟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产业项目,在项目签约前从产业导向、投资产出、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合理配置土地要素。综合评估的主要指标有产业方向、企业实力、投资强度、建设周期、产出效益。产业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内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至5亿元(不含)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总投资5亿元至10亿元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10亿至50亿元(不含)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亿元;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2亿元。外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投资强度乡镇不低于300万元/亩;园区不低于350万元/亩,其中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不低于400万元/亩。单体项目设备投资低于3000万元的产业项目,一般不再单独供地。用地规模50亩以下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8个月;50亩以上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项目竣工后,应当在6个月内投产,亩均税收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亩;园区不低于20万元/亩。开票销售收入乡镇不低于300万元/亩;园区不低于350万元/亩。同时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环保、安全、消防、节能要求。

  产业项目由各区镇根据申报要求,在项目签约前向市项目办报送。建立项目全过程跟踪评估制度,将其纳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市项目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展情况实地察看,并对投产达效综合指标进行评估,强化对招商合同的履约监管。对分期供地项目,前期供地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后续项目供地评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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