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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当前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7月29日,区长严应骏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学习会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解读新《土地管理法》,听取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涉外疫情防控情况汇报,研究《区政府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美丽古都典范区实施意见》《江宁区贯彻落实〈战疫情促就业十万研究生宁聚行动〉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新《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农村土地征收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做出了多项重大突破。会议强调,加大学习培训宣传力度,统筹推进新法实施,尽快完善配套制度,正确运用法律管理利用土地,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认清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务必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防疫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防控工作;聚焦重点,尤其是聚焦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活动、重点渠道,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担当,进一步优化指挥体系,压实各方防控责任,绝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向好形势发生逆转;统筹兼顾,精准把控,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围绕贯彻落实“战疫情促就业十万研究生宁聚行动”,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宁聚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督查考核,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激励项目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常督查、促落实;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强化组织推进,狠抓政策落实;优化经办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切实让相关奖补主体“不跑腿”“不折腾”,尽早享受优惠政策。

  会议原则同意了《区政府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美丽古都典范区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宁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江宁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江宁区乡村林荫大道管护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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