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出台支持和鼓励旅游业发展奖扶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南谯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南谯工业开发区
为引导、支持和鼓励全区旅游业发展,助推南谯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撬动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加强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培育龙头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企业,繁荣全区旅游产业和旅游市场,近日,南谯出台了《南谯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2018年1月10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共分十条,奖扶对象为南谯区相关单位及在南谯区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区属涉旅企业,重点支持对南谯区旅游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房车营地、研学旅行基地、乡村旅游新业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旅游道路标识牌、旅游厕所、智慧旅游、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该办法同时明确,对当年新评定的2A级以上景区景点、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三星级以上农家乐、三星级以上旅游餐馆、新评定的省级最佳或优秀旅游乡镇、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新成功创建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或特色旅游景观名村等品牌创建以及民宿旅游、房车营地等旅游新业态予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