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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个文化旅游项目获中央投资
发布时间:2018-03-10  来源:黄山晨刊  发布开发区: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

  近日,省发改委下达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市2个文化旅游项目获得安排,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1320万元。

  本年度获得安排的2个文化旅游项目分别是黄山风景区天海地段环境综合整治和歙县徽州古城保护与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将分别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720万元和600万元。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尽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据了解,天海地段是黄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确定的4个一级旅游服务中心之一,同时又是南北观光游与东西生态游汇集的重要集散地。天海地段环境综合整治核心范围总面积约16 公顷,整治内容主要为对天海餐厅、天海旅游公厕、白云宾馆、听涛小筑等建筑物的整治,对天海休憩平台、天海餐厅平台等观景平台的整治,以及莲花峰至天海及白鹅岭方向、鳌鱼峰至海心亭方向等线路游步道的整治,旨在通过进一步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强化资源环境保护、完善功能配置、提升景观环境。

  徽州古城是指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范围为《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徽州府城、古县城、渔梁区域。歙县徽州古城保护与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徽州古城保护规划,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徽州传统文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徽州古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组织徽州古城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徽州古城保护、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同时负责徽州古城日常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根据《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规定,徽州古城保护范围实行分区保护,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和环境协调区。在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其他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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