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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建立工业用地项目评审机制
发布时间:2020-07-29  来源:江阴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月28日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已出台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办法,将通过构建准入有底线、评审有标准、区域有特色的工业用地项目评审机制,推动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江阴土地开发利用空间已触天花板。为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江阴此前已出台以《关于加快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1+4”文件。此次出台《江阴市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办法》,是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又一次政策补充。

  据介绍,《江阴市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办法》建立了工业用地项目评审机制,针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新供应工业用地的项目和存量土地转让或腾退后新招引的制造业项目,统筹考虑项目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安全环保、资源利用、科技水平及与所在镇街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相符等因素,由市政府、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委员会,采用百分制打分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同时对工业用地项目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即对触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红线”项目,以及环境质量不达标且未完成上一年度下达的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区域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江阴将建立土地出让年期与评审结果相挂钩的弹性出让机制。项目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原则上通过评审,同意按照弹性出让年期方式供地,出让总年期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年。其中,项目得分80分及以上的,可以一次性出让,也可采用先租后让方式供地。项目得分80分以下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商定出让方式及使用年限。项目得分在70分以下的,原则上不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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