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峰枫带队来宜,对我市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的有关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领导朱保强、马钟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位于张渚镇的宜兴市百畅动物园、宜兴粤南居民宿等地,实地检查了我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餐饮场所禁食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中,吴峰枫一行还听取了我市关于“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落实情况的报告,充分了解我市野生动物基本现状、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等情况。
我市境内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计28种。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包括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监管、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打击治理等,不断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2019年以来,我市共出动救助各类野生动物26次,其中凤头鹰、猫头鹰等二级保护动物8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进一步全面加强市场禁售管控,切实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检查中,吴峰枫对我市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上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肯定。他希望,下阶段,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识,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更要准确把握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要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法律责任,抓好执法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宣传监督,为野生动物保护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共同建设美好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