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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增加
发布时间:2020-07-03  来源:蚌埠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

  记者7月2日从市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市区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此前的每人每月330元调整为363元,加上20元个人账户补贴部分,共计为383元。

  经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应调整为每人每月363元,个人账户补贴养老金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月20元。两项相加,即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83元,比去年增加了33元。据悉,该标准从今年1月起执行,上半年增加部分将于本月一次性打到账户中。

  “市区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是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5%执行。”市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居民待遇支付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不同于城镇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晚年生活而专门设置。经国务院或省政府依法批准征地,需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参保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次月即可领取。

  2009年7月,我市首次实施《蚌埠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享受待遇的人也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数为41936人。

  采访中也有市民询问,很多农民土地被征收后进城打工,单位也会给购买养老保险。那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保险可以重复享受吗?对此,该负责人回答,被征地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能同时享受。不过,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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