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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发千个基层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 我市出台“加强版”新政支持稳就业
发布时间:2020-07-01  来源:中国丽水  发布开发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了做好稳定就业和保障民生工作,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了一揽子新的就业创业政策。

  《意见》明确,为了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补贴。同时,加大企业稳岗补贴支持力度,将稳岗补贴返还标准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鼓励市场主体提供余缺调剂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劳动力调剂服务,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为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意见》明确,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今明两年,国有企业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落实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与此同时,大力开发基层岗位。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少于50%;今年开发1000个以上基层岗位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

  对因疫情影响暂时中断就业见习的,相应顺延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在丽高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在丽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意见》明确,鼓励创业和灵活就业,对提供创业服务的创业导师发放服务补贴,市本级按实际指导服务创业实体户数,每户给予创业导师不超过1000元补贴。对减免租金的创业平台给予一定运营补贴,市本级创业园按实际减免租金的50%给予运营补贴。农民工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市本级标准为5000元。

  与此同时,鼓励发展“夜市经济”,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允许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每年10000元、最长3年的就业补贴。

  在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方面,《意见》明确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距退休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延长享受期限至退休。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相关补贴延长1年。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按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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