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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创建智能经济先行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0-06-18  来源:中国余姚  发布开发区:浙江余姚经济开发区

  为全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我市决定创建智能经济先行示范区。日前,《关于创建余姚智能经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由宁波市委改革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巩固我市智能经济先发优势,推进我市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智能经济先行示范区,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实施方案》提出了创建智能经济先行示范区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创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智能经济占GDP比重达50%左右,R&D经费占GDP比重达3.4%;到2025年,余姚智能经济先行示范区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县市发展标杆。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今后5年将实施38项重点任务,重点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建设产业集群体系,依托舜宇、容百锂电、智能光电小镇等重点企业、重大平台,全力打造智能光电、智能家电及核心部件、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软件与服务产业、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等六大产业集群,力争到2022年产值突破1780亿元,建成智能经济集聚区10000亩。

  建设智能应用体系,重点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政务、民生等五大智能化应用计划,加快实现智能应用全覆盖。

  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创新企业培育、智能产品开发、创新平台建设、智能技术创新、智能人才引育等五大工程,力争到2022年,智能经济上市公司达10家,打造优势拳头产品100个,建成产业技术研究院10家,新增高层次人才1000名以上。

  建设开放合作体系,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225”双万亿行动等机遇,依托中意宁波生态园、浙江余姚人才创业园等平台和中国机器人峰会等活动,切实强化开放合作,大力推行产业链、资本链招商,特别是要高标准抓好中东欧国际产业园等建设,实现借势而上、借梯登高。

  建设支撑服务体系,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以上、税收优惠12亿元以上,全面落实100亿元智能经济产业投资基金,不断壮大姚商基金等规模,每年确保出让土地总量中的60%以上用于智能经济发展,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以成为宁波“5G+工业互联网”首批试点县市为契机大力推进“5G+工业互联网”工程,构建最优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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