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举措”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余姚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余姚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在预防准备、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近日,市府办印发了《余姚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以“三举措”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
政府主导,统筹协调。我市明确政府作为救灾的责任主体,履行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职责,提供救援力量和救灾保障,统筹灾区需求和救灾资源。市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系,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在政府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我市将通过政策保障、资金支持、完善服务、激励表彰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救灾工作;强化对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灾的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救援力量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党对社会救援力量组织的领导;坚持培育发展与规范引导并重,探索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评估机制,强化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估,完善考评进退机制。
自愿参与,自助为主。我市鼓励社会救援力量自愿参与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不强制摊派任务;参与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的社会救援力量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所需资源和条件以自我提供为主,政府部门可给予必要的帮助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