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60元/月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48元的基础上增加12元,增幅为8%,这也是我市连续第九年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基础养老金上调自2020年1月1日起,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将惠及全市70.24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据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群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有关要求,自今年1月起,全市各县区均提高了65周岁以上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至10元不等,惠及全市47.94万名老年居民,每月累计增发养老金276.35万元。连云港市参保居民可至本人的社会化发放银行,领取按新标准发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