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提高至160元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中国丰县网 发布开发区: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
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富民33条”意见和“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县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至160元,此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补发到位。
在此基础上,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65周岁以上的城乡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65周岁到80周岁的城乡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在最低基础养老金16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80周岁以上的城乡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在最低基础养老金16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此项政策的落实,将使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