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大项目突破年”,我市专门出台了服务重特大项目十条工作举措,助力重特大项目建设。
我市把重特大产业项目建设作为抓机遇、稳增长、赢未来的突破口,实现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化、高效化、常态化,营造服务项目全市参与、全民共推的良好氛围,并从组织体系、推进体系和奖惩体系三个方面出台服务举措。
完善市领导协调、挂钩联系重特大项目机制,市委常委会每月听取重特大项目推进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听取重特大项目进展情况;市领导通过实地督查、现场办公、专题协调等方式,对挂钩联系重特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逐个梳理并研究协调解决。调整重特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继续实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会审、一月一通报、两月一开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观摩、全年算总账”工作机制。建立重特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将全市涉及重特大项目建设的职能部门纳入重特大项目联席会议成员,由市项目办牵头,每半月会商重特大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问题和交办任务。实时更新在手重特大项目推进数据库,实行全方位服务、全过程跟踪、全系统管理、全天候推进、全覆盖督查。
提升重特大产业项目评估质量和效率,从产业方向、企业实力、投资强度、建设周期、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做到“质量评估随报随审不过夜,项目考察、集体决策不过周”。对重特大项目服务主动前移介入至洽谈环节。把设备投入、应税销售、亩均税收等内容纳入产业项目土地挂牌出让条件并明确相应罚则。开通重特大项目服务直通车,滚动公布项目办热线服务电话,为重特大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植入式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时办复。开通重特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审批、平行办理制度。在基础材料齐全情况下,重特大项目用地从申报到挂牌时间不超过7天,企业从摘牌交地到办结施工许可证时间不超过10天。实行重特大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制度,建立市、镇两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全方位延伸范畴,全链条集成服务,一对一精准对接,人盯人跟踪落实,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全程代办服务。
表彰服务重特大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推动项目建设贡献大小、突破难点堵点情况,择优评选出若干名服务重特大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将重特大项目建设成效和干部实绩考核、选拔任用挂钩,对在重特大项目推进上工作积极有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任用,对项目建设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予以问责。继续实行重特大项目季度考评,对季度考评排名区镇前两名的单位,授予项目建设流动红旗,并给予一定奖励。对季度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区镇,给予项目建设黄旗。考评结果在《海门日报》等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