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1 来源:溧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溧阳经济开发区
4月15日,我市召开省级以上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推进落实会议。副市长陈峰出席会议。
据了解,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为基础,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及环境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此项工作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能够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探索“规划同评”,以“一张蓝图”统筹各类规划,不断优化我市开发区创业和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要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推动我市开发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要明确我市实施区域评估主体为江苏省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及苏皖合作示范区社渚先导区;要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各相关工作;要建立保障机制,牵头部门要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各上级条线部门的沟通;要强化评估成果运用,确保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