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3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省政府近期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聚焦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产品)发展中存在的研发、市场首次应用瓶颈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20条政策措施。
“三首”产品是现代高端制造的标志性产品,代表着区域创新能力。据统计,近两年,我省共培育认定了460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这批企业累计研发投入达69.6亿元,可新增销售收入125亿元,新增利税20亿元。
“从首台套政策执行情况看,财政每投入1元,将撬动28元的企业投入和50元的市场销售。”省经信厅负责人说。《若干政策》从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等六个方面入手,对“三首”产品企业全方位支持,以进一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
据了解,我省将推行政府首购首用,各地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等各类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应将目录中的“三首”产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为加强推广和服务,我省依托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云平台,建立“三首”产品网上推广应用展示平台。同时,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国内外重点展会,积极组织“三首”产品参展营销,支持有关中介组织开展以“三首”产品为重点的产需对接活动。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家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此外,我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制“三首”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软件著作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我省还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三首”产品研发应用。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符合规定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免。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