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湖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2019年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日前公布,经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推进保障等7个方面综合考评,湖州考核得分居全省前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一同入选的还有德清县、长兴县。
去年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和“八个全覆盖”,高质量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和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142.2亿元,同比增长3%,居全省第一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03万元,同比增长9.6%,居全省第四位;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实现“六连冠”。全面消除了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市级美丽乡村创建实现全覆盖,小城镇环境美化任务全面完成。我市还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列入省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市,成为全国唯一实现国家级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先进县全覆盖的地级市,并获评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在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我市创新推出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政策,率先完成“三位一体”农合联体制机制改革,建成特色产业农合联29家,在全省首引保险资金开展支农惠农融资。
下一步,我市将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发展现代农业,聚力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