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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全力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0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两手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运行突出问题的通知》精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市日前调整土地出让、商品房资金监管等相关政策,并推出房产业务便民助企举措,全力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防控期间无法如期交付不算违约

  为帮助房地产市场平稳渡过难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土地出让合同履约巡查。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验收、交付的项目,疫情防控响应期间不计入违约时间,工期相应顺延。无法按原施工周期竣工的项目,可重新确定合理工期。

  对正在挂牌出让的地块,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可予以延期、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待防疫防控解除后再按规定恢复挂牌或重新挂牌出让。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成交的地块,经竞得人申请,可延期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后15个工作日签订。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地块,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缴清。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和备案制度。对因复工复产急需申办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实行即来即办、当场办结。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必需,特别是组织生产抗疫重要物资的企业遇到不动产登记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

  “我们也调整了开发企业商品房资金监管支取方案。”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商品房系统资金监管相关功能适时调整。目前,市房产服务中心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且足额缴存监管资金的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可提前支取部分重点监管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其中重点监管资金缴存额达到2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支取比例为10%; 缴存额20亿元以下的项目,支取比例为5%。

  多种方式受理房产业务

  为更加稳妥地开展房产业务,市房产服务部门采取多样受理形式,确保政府职能工作顺利开展,为百姓谋福祉,助力徐州房产业务平稳过渡。

  “我们采取电话、网络受理方式接待办事群众。”市房产服务中心一位负责人说,该中心及各协调部门在中和大厦醒目处,张贴公布各部门受理电话,并通过网络平台开设受理端口,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确需现场办理的,由工作人员在保证防护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凭受理单引导至前台办理,这一举措充分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手房交易实现线上网签。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与市房屋置换中心、市房地产信息网共同协作,在现有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的基础上,增设个人二手房线上交易审批、经纪机构二手房线上交易审批功能,市区内的老百姓及经纪机构,均可通过线上进行二手房交易网签,所有材料均可通过线上提交,实现了不见面审批,减少了存量房线下交易过程中的审核及办理等待时间,减少疫情期间业务办理见面次数,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二手房业务开通线上预约功能。推出二手房交易线上预约功能,办理二手房交易的老百姓以后可通过“徐州市房地产信息网”实现二手房交易的线上预约,预约完成的老百姓只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线下办理即可。

  同时,市房地产信息网应急上线“线上售楼处板块”,协助开发企业进行线上售房业务咨询,老百姓可足不出户与开发企业通过微信或电话及时了解购房资讯,协助开发企业实现线上售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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