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发布《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方案明确,对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实行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先行先试,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
根据方案,银行可以凭企业收付款指令,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直接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人民币资本金、跨境融资(含全口径跨境融资及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模式下的外债)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项下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同时,为了突出金融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在优质企业的认定上,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临港新片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企业倾斜。
据悉,此方案是2月14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简称“金融30条”)后的首个实施细则。
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张欣园介绍,该方案征询了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和100多家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19家银行的20余条反馈意见。最终,采纳了其中的大部分建议,并在反复讨论后形成最终的方案。
“方案是契合临港新片区的产业特点与实际情况,专门为新片区量身定做的方案。”张欣园说,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未限定企业在新片区注册成立年限,更多新落户新片区的企业同样能够享受到政策便利。
实行便利化措施后,银行的展业方式从事前逐笔审核真实性材料,调整为事先准入客户资质、事后做好抽查回访,大大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进一步为企业跨境人民币收付及涉外资金的境内使用提供便利。帕马(上海)机床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路国光说,公司长期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以往在银行办理跨境付款,手续繁琐且时效性无法保证。现在按照新的方案,仅需提供《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便可办理人民币跨境付款,今后更可通过网银直接办理,极大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我们按照新政办理的首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几小时就完成了,非常便捷。”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表示,方案的发布意味着临港新片区在推动金融业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也为上海全面落实好“金融30条”和全面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临港新片区建设开了个好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刘兴亚透露,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加强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金融局等相关各方密切协作,深入研究“金融30条”的新方案、新举措,“成熟一项,实施一项,争取把政策早日落地生根,发挥最大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