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县域工业经济健康平稳增长,休宁县细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提高各项补助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心剂”。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该县聚焦县域内受疫情冲击的中小微企业,全年将发放不少于2.5亿元再贷款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投放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普惠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疫情发生以来,已为省重点名单企业提供信贷支持700万元,为受困企业办理续贷展期5180万元。预计将为重点名单企业及500万以上在保项目减免担保费近30万元。
加快涉企资金兑现进度。该县积极筹措资金,全面梳理各类已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的涉企资金,及时下达上级财政涉企资金指标,优化资金审核程序,加快疫情影响期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审核及支付。截至目前共计拨付2019年制造强省资金、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449万元。
实施稳定就业政策。安排资金993万元对各企业实施就业补助。其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照50%的比例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在符合就业资金政策前提下,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按每人12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疫情防控防护设备设施定点生产企业提前复工期间、节假日期间和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加班加点用工的,按照实际用工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天200元就业补助。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该县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或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且受疫情影响的10家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共计减免金额46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缓缴土地出让金及税款3个月且免收滞纳金,受影响较大的还可申请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