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新版企业复工指南 做好防疫条件准备的企业皆可复工
发布时间:2020-03-02 来源:浦东时报 发布开发区:上海临港产业区
为了进一步帮助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推动上海经济稳定发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调整了企业复工指南,并在2月28日予以发布。
记者注意到,新版企业复工指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不再强调白名单的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之分,只要是做好防疫条件准备的企业皆可复工;二是一网通办从过去的人员信息报备平台变为复工工作申请办理平台;三是复工申请无需审批,企业只需通过一网通办上的企业复工人员网上登记报备系统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防控方案,就复工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内容承诺进行确认即完成备案,可以复工;四是将国务院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有关内容补充完善到新版内容中。
根据指南,企业在复工前需要做好防控组织、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员工健康和返岗前活动轨迹情况排查;对重点地区返沪及有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和人群密切接触部分岗位,如教育、托育、医务、家政、护理、物业、快递、公交、出租等,严格执行本市隔离观察制度等。
复工后,企业需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强化办公及交通管理、强化用餐管理、强化场所管理以及强化监督检查。具体包括企业须及时在一网通办平台持续报告新增返岗和新招人员信息,每日提交测温报告,发现发热人员应及时报告,无发热人员也须零报告,每周五在平台确认数据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