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输入性传染,各省界道口都加强了联防联控。身份证明、居家隔离证明、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各类繁琐的证明文件,对于需要跨省通勤的上班族来说,是一道绕不开的坎。被重复隔离,被劝返等情况也给城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一定的不便。
2月14日,上海市嘉定区与江苏省昆山市率先签订了《嘉昆两地联防联控备忘录》,实行了嘉定安亭和昆山花桥两地证明相互认可的跨省《工作通勤证》措施。2月15日,嘉定区又与江苏省太仓市签订了《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保障城市运行合作协议》,并将《工作通勤证》的使用范围覆盖到了整个嘉定区和太仓市,为两地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再提速。
协议明确,针对嘉太两地,工作在嘉定、居住在太仓和工作在太仓、居住在嘉定的企业职工,由两地企业在仔细核对上述人员信息和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形成员工“白名单”,将该名单与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一并报。
企业所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由两地政府核查比对后下发《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工作通勤证》。工作在嘉定、居住在太仓的,由企业向嘉定相关街镇(含嘉定工业区)申请,经相关街镇(含嘉定工业区)筛查后,核发《工作通勤证》;工作在太仓、居住在嘉定的,按照相同模式,由太仓相关区镇核发《工作通勤证》。其中采用班车集中出行的(要求定人定车),核发《车辆通勤证》。
同时,两地建立疫情防控举措互认机制。嘉太两地交通卡口疫情查验点对双方核发的《工作通勤证》(含车辆通勤证、工作通勤证) 采取互认机制。在持有上述证件进出G15沈海高速朱桥检查站、葛隆检查站、华亭检查站、陆渡检查站4个检疫道口的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员及同乘人员,在确认人、车、证信息一致且体温正常的情况下,予以放行。其中持有《车辆通勤证》的,由企业落实上下车人员体温检测,在卡口出示《车辆通勤证》和人员体温检测表后,予以放行。必要时,可设置专用通道。
据了解,目前,嘉定区华亭镇、外冈镇、徐行镇以及嘉定工业区已经领取了空白的通勤证件,有需求的企业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其他街镇在统计辖区相关企业需求后,也可向嘉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提出申领需求。
申请条件和方式:工作在嘉定、居住在太仓的企业职工,由企业仔细核对人员信息和健康状态,形成员工“白名单”。同时,企业需要签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将两份材料一并报企业所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由属地政府核查后下发《工作通勤证》。企业采用班车集中出行的,必须按照定人定车的要求,申请《车辆通勤证》。
工作在太仓、居住在嘉定的,按照相同模式,由当地企业提出申请,由太仓相关区镇核发《通勤证》。
提醒:《工作通勤证》与《车辆通勤证》均为一人一证和一车一证,仅限本人、本车出入防疫检查点所用,严禁转借、涂改、冒用。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