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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多措并举助力抗疫
发布时间:2020-02-13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

  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保障疫情期间医疗救治工作,我市医保部门按照宁波要求,及时拨付医疗救治专项资金,临时放宽医保长处方政策和市外就医就诊手续,延长医药费零星报销时限,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

  为打消就医顾虑,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病患救治费用医疗报销部分按政策报销后,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市医保局第一时间向我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拨付备用金400万元供其周转使用,减轻资金垫付压力。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一般需定期去医疗机构或药店配药,为减少病毒传播风险,疫情期间,市医保局临时放宽医保长处方政策。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和出院带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并允许由患者家属等直接代配药。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疗机构医生评估后,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最多放宽至3个月(含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疫情期间,慢性病用药等医保智能提醒暂不作为医生处方依据。临时放宽市外就医转诊手续,2020年1月20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到宁波市外就医,未在宁波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的,按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其中门诊以就医时间为准,住院以入院时间为准。

  此外,疫情期间,我市医药费零星报销时限延长,参保人员的医药费发票需要零星报销的,在原规定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的基础上,再延长3个月;参保人员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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