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经营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0-02-09 来源: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疫情防控期间,大桥区市场监管局、高安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尚在营业的超市、药店、小吃店、农贸市场等主体开展不间断巡查,督促经营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所有经营者及消费者要佩戴口罩。
监督经营者对经营环境定期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超市和药店严格执行入口体温检测,药店销售咳嗽、感冒、抗生素类药品按要求进行登记;农贸市场严禁活禽、野生动物交易,肉类经营者必须票证齐全。
同时,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售买行为接触导致的交叉感染,除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提供堂食服务外,还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实行“无接触点取餐”。通过设置取餐架或固定取餐点等方式由外带顾客自行取餐,防控人员直接接触导致交叉感染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