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平湖市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办法》,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无物业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戴口罩,对不戴口罩人员进行提醒、劝返。进入小区人员一律测温。晚上11点以后,原则上不再进出小区。
严格小区往来人员车辆核查登记
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其他非本小区车辆一律严控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指定地点自行领取物件。
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
凡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的返平人员,须立即向社区或派出所报告;即日起凡从嘉兴市外返平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报告,如无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的自觉实行居家观察14天;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记录征信系统。小区一旦发生疫情,物业公司配合社区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督促及时就医就诊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及时呼叫120送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并向社区和物业公司报告。
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
防疫期间加强小区巡查,做好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人要及时向社区和物业公司报告出租信息,物业公司要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严控公共场所
“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一律不得在小区公共场所集聚,一经发现立即劝导驱赶。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送发并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手册》,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防治、小区志愿者活动,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此办法适用于村及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