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阜阳城乡居民的“钱袋子”更鼓了。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反馈信息得知,2019年,全市全部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0元,同比增长10.9%,增幅全省居首。
据统计,2019年,全市全部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0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44元,同比增长9.1%,增幅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79元,同比增长10.6%,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
“我市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城镇居民占比较小。2019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与全省保持同步,所以总体来看,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在全省领先。”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负责同志分析。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较高的是经营净收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去年以来,我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成效明显,粮食总产524.3万吨、增长2.1%;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10万亩,新增花卉面积15万亩;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全省的11.8%,居全省首位。去年,我市33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民生类资金投入559.3亿元、增长13.4%。统计部门预计,2019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分别达到9.5%和10.8%,绝对值分别达到4934元和4602元。
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对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较大。去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为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8倍,培养技能人才1.9万人。据统计,2019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预计达到20791元,同比增长9.2%。随着我市城镇居民创业热潮高涨,市场主体不断增多,拉动了经营净收入的增长,去年人均经营净收入预计达到5897元,同比增长9.4%。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预计增幅达到8.5%以上。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年我市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鼓起城乡居民“钱袋子”。多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开展“接您回家”创业活动;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分享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价值链的增益;强化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落实农机购置等补贴,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水平。在城镇,除大力支持万众创业外,还将坚持就业优先,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动态清除零就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