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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成功入选国家首批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0-01-19  来源:新华网  

  近日,苏州等8个城市成功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成为《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首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2019年4月,工信部印发《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是指积极开展信息消费相关工作,符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条件,由工信部授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

  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怎么建?根据办法,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示范城市,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其中,综合型示范城市要在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等四个领域进行综合示范;特色型示范城市结合本地优势,选择一个或多个领域开展特色示范。

  据悉,经城市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本次共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8个、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7个;苏州是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之一,是江苏唯一入选城市。

  近年,苏州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生态,搭建云服务、数据中心、软件人才培训、集成电路设计四大公共服务平台,有力支撑当地企业开展应用创新,同程网、八爪鱼、蜗牛软件、玩友时代、天聚地合等一批信息消费软件企业发展稳健。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近两年,汽车、房产等传统细分消费领域增速放缓,各类工业APP、智能终端、电竞直播等信息消费领域则在快速发展,是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蕴藏深厚潜力,有望成为拉动内需、引领产业升级的重要推动力。”苏州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处处长归利江说。

  获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后,入选城市可以获得工信部在规划布局、品牌宣传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当地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相关重大项目发展。

  下一步,苏州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建成“信息消费规模全省领先、信息消费网络普遍覆盖、信息消费产业比较发达、信息消费内容日趋丰富、信息消费环境安全诚信”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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