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市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提出,我市以全市44个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的街道为主要对象,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努力建设城乡协调形态美、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美丽城镇,走出湖州小城镇“两山”理念转化的探索实践之路。
根据方案要求,2019年,所有对象全面铺开美丽城镇建设工作,按照先创市级、择优创省的要求,到2020年,每个区县不少于1个小城镇创建省级美丽城镇;到2022年,每个区县不少于3个小城镇创建省级美丽城镇,其他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到2035年,全市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
便利优质的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环境,应成为美丽城镇建设的标配。据悉,美丽城镇主要以“十个一”为标志。具体来说,就是要建设一条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通道,一条串珠成链的美丽生态绿道,一张健全的雨污分流收集处理网,一张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网,一个功能复合的商贸场所(便利店、连锁超市、综合市场、商贸综合体或商贸特色街等),一个开放共享的文体场所(图书馆、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或文体中心等),一个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体系,一个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一个现代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一个高品质的镇村生活圈体系。《方案》提出,我市将实施规划引领、设施提升、服务提升、产业提升、品质提升、治理提升六大行动。在行动中,将积极开展总体设计,重要街区、主干道沿线等重要地段和节点的城市设计应实现全覆盖;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民居、美丽庭院、美丽社区、美丽河湖、美丽街道、美丽公园、美丽家园等载体;提升住房建设水平,有序开展镇中村、镇郊村改造,打造浙派民居;整治提升“低散乱”,引导农村地区的企业或作坊区域集聚化、生产清洁化、管理规范化;保护城镇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风貌,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项目,培育一批乡土工匠,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小城镇环境风貌长效管控标准。作为美丽城镇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区县将科学谋划建设方案,明确各乡镇特色定位,合理确定建设时序,全面负责政策支持、要素保障、技术指导,全力推进美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