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长青粮油作物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青高兴地告诉大家:“财政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工作,帮了我的大忙,我在没有资产抵押的情况下,仅凭350亩土地经营权证书,就从银行贷到了200万资金,使我的芦笋大棚顺利建成,今年春节有个好收成了。”溧阳财政部门不忘乡村振兴初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工作。
近年来,溧阳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时,金融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评估难、成本高、贷款风险大,普遍停留在观望阶段。而各类农业经营者因农业生产的特殊性,都存在资金短缺的难题,同时又无资产可抵押给金融企业,可谓借贷无门,不得不通过民间融资的方式来解决困难,而民间融资一是借贷难度大,二是借贷成本高。这样就形成了金融企业想贷贷不出,农业经营者想借借不到的两难局面。为此,溧阳财政部门主动联系农业主管部门及金融企业,提出设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的方案,由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通过依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且从事农业生产的生产型新型农业主体,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年度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贴息标准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70%为限。
该项工作自今年七月份开展以来,不但获得了面临资金困难农民的欢迎,也让金融企业从中看到了商机,江苏省邮政储蓄银行主要领导专程前来调研,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并下拨了2000万元全省唯一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指标。目前多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对接财政、农业、银行等部门,纷纷要求办理借贷业务。
溧阳财政、农业部门首创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工作,形成了多方共赢的局面,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