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秀洲区中小学校医配备集中签约仪式在浙师大附属秀洲实验学校举行,8名医护人员从此多了“校医”的新身份。签约前,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该校的卫生室,了解日常运行情况。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人员配备要求,到2021年,需完成全区中小学校医配备工作,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全区中小学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切实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今年下半年,《秀洲区中小学校医配备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校医的资格条件、基本职责、总量核定、管理考核、经费保障。在资格条件上,校医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质,医生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护士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按照各校所设立的卫生室或保健室基本职责开展相应工作。
据了解,全区中小学校医配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卫教融合和健康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学校健康育人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具体由区教育和卫健部门建立购买服务工作机制,由供需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按学校出资、医疗机构派人的方式,完成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在总量核定上,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目前学校学生数、住宿生数测算校医需求总量。根据《办法》,全区19所中小学2019年将计划配备34名校医,其中寄宿制初中每校拟配备医生1名、护士2名,非寄宿制初中和小学每校拟配备护士1名。
34名校医全部到位后,区教育和卫健部门将联合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活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模式。明确管理职责,校医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的常规管理,将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工作考核。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校医派驻期间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由各学校负责做好校医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则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开展。在经费保障上,则由区财政局根据派驻校医数量给予定额补助。
在当天的签约仪式上,相关负责人向首批入驻的8名校医颁发了聘书。新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医生钮月红被聘为浙师大附属秀洲实验学校的校医。“以前我也会到学校指导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从现在开始,我成了为学校服务的专职医生。”她说。眼下正是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病高发期,学校要求每个班级每天都做好晨检和询问,由校医负责日常疾病防控工作和卫生健康教育。
浙师大附属秀洲实验学校校长黄水林认为,专业医护人员常驻学校,从“外援”变成“自家人”,进一步增强了校园卫生管理工作的专业力量,更有利于今后开展传染病防控、学生应急事件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