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制定发布绿色金融地方标准8项,并取得《绿色融资项目评估》国际标准(ISO14100)和《绿色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指南》国家标准的参与权。
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两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进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着力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标准化支撑绿色金融发展的机制和路径,为全国乃至国际提供了参考和示范作用。
在此之前,市政府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签订了绿色发展标准化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由国内最顶尖的标准化机构对我市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同时积极与国内知名绿色金融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交流。
以此为基础,我市专门制订了《湖州市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从通用基础和专业技术两个层面,分析提出采用标准清单和缺失标准清单,排出20项核心标准研制清单,并发布了全国唯一《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编制指南》,初步形成了包括基础通用标准、绿色投资相关标准、绿色融资相关标准和第三方评估验证4大标准子体系、16项子类别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框架。
在具体标准研制方面,我市聚焦于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产品3大类标准,力求改革创新和领先领跑。在此过程中,我市研制发布的《绿色融资企业评价规范》和《绿色融资项目评价规范》在全国首次以标准形式对“绿色融资企业”“绿色融资项目”等术语进行了专门定义;《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评价规范》则开创性地把绿色金融发展程度通过量化的45项具体指标来体现,实现可监测、可衡量。
不仅如此,我市还发布全国首个绿色保险产品地方标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技术规范》,通过“5+5”共10大类风险指标为全市铅蓄电池、电镀、化工、纺织染整、制革、造纸等6大类行业,确定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等级提供了技术支撑。
我市还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及对融资的需求,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和绿色信贷指引目录,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绿色贷款实施规范》,从而为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绿色贷款产品的研发设计提供了标准依据。“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研制绿色普惠银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两山’贷等标准,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努力争取绿色金融国际、国家标准制定权,让标准成为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金名片’。”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