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备案成功
发布时间:2019-12-10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泰州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获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备案成功,将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今年8月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泰州成为首批省内首批备案成功4家单位之一。保税区内企业既能享受保税待遇,又可和境内区外企业一样享受退税政策,对今后承接国内客户的订单将更加便利。今后企业可直接向境内区外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报关,入区仅需卡口登记。经初步测算,仅纬立资讯配件(泰州)有限公司一年就可节省费用2580万元以上。
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是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的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和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改变区内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不能直接开展国内贸易的“尴尬”。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在泰州综保区正式落地后,试点企业在保留原有国外资源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其在国内进行采购、分销时也不再受综保区企业身份的限制,可以便利地开展国内贸易,不仅降低了原有成本、打开了新的销售渠道,应对国际市场变动的能力也大大增强。目前,综合保税区内已有试点意愿企业3家,均为生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