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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构建四大体系推进“公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丰县司法局积极行动,进一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构建基础建设体系。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驻所制”模式,明确标识标牌、上墙业务流程制度,公示驻所人民调解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充分发挥驻所调解室调解员与公安派出所干警身处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

  二是构建协调衔接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公调对接工作,通报阶段性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纠纷发展趋势,研究典型案例,商讨工作对策,实现矛盾纠纷流转化解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无缝对接,切实加强对基层公调对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三是构建队伍管理体系。驻所专职调解员由县司法局会同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进行选聘,兼职调解员由所在乡镇、街道调委会选派,公安机关负责统一使用、管理和考核。专职调解员实行坐班制,派出所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兼职人民调解员实行预约制。并按照“分类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驻所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采取集中培训、定期轮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驻所调解员业务知识和调解技巧的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调解队伍。

  四是构建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制定考评办法,派出所、司法所负责定期对驻所调委会、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数进行统计初审,公安局会同司法局确认调解案件数及案卷质量,根据审核情况采取发放调解补贴、办案津贴、颁发荣誉等方式,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驻所调解员;对考核不合格的调解员进行警告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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