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开始受理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11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张家港市人才安居租房贴实施细则》,2019年度张家港市人才安居租房贴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开始。
据了解,补贴对象包括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引进我市,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个人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张家港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的A-F类人才。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A类人才8000元/月;B类人才5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1500元/月;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F类人才400元/月。每月实际租房费用高于或等于上述标准的,按标准发放补贴;每月实际租房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租房费用发放补贴。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享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