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暨贯彻落实国家谈判抗癌药政策推进会在我区召开
发布时间:2019-12-05 来源: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淮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月2日下午,全市“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暨贯彻落实国家谈判抗癌药政策推进会在我区召开。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更好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推进协议管理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会议要求,各县(区)医保局和市县两级经办机构要认真学习、精准把握,在学深悟透上级文件精神上下功夫。学习借鉴以往的文件,吸收领会新文件的要求,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在创新优化管理方式方法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亮点,提出与协议管理相关的创新建议,完善制度和机制;要压实责任、通力配合,在统筹完善管理办法和文本上下功夫。会上,市医保局组织各县(区)医保局,交流讨论,研究制定《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市经办机构组织各县(区)经办机构,研究制定协议文本。会议强调,各县(区)医保局和市县(区)两级经办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细致梳理、充分讨论,制定出更加完善、更高质量的协议管理办法和协议文本,在本月与定点医药机构完成签订工作,确保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实行统一文本,全面规范化实施。
会议传达了11月19日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召开的关于特药政策落实的视频会会议精神。